六院决定歼9飞机研制暂缓的消息传开,全所震动。不知为什么要搞这个突然袭击。为此,有的同志就给周恩来总理和叶剑英副主席写了报告,将歼9飞机研制中突然出现的情况作了汇报。周恩来同志批示:“请空军司令部找611所的同志研究研究”;叶帅批示“要三机部研究研究”。当时由空军参谋长梁朴找611所三个干部谈话,提出歼9性能要达到“双二五”;低于“双二五”的,空军不要。于是611研究所再次上报了歼9研制计划,三机部召开了歼9飞机论证会(7499会议。即1 974年,歼9和910的会议),审查,调整了指标。又是第四次更改飞机的主要设计指标了,按当时910在研制中试验出现的指标数据,飞机飞马赫数2.4-2.5,升限到23—24千米是可望实现的,从多次不切实际的高指标逐步走向较现实了。
歼9VI-III想像图
而与歼9配套的910发动机在5年多的运转调试期间,先后解决了压气机部件性能差和高压压气机喘振裕度小的问题、起动及中转速喘振等故障。1974年,发动机达到了100%转速,进入高转速运转试车。
1974年11月,三机部在南京召开歼9飞机方案审查会,在调整指标后,由611所和132厂共同继续研制歼9。这实际上是歼9的第3次上马。
1975年1月10日,三机部以(75)三院字8号文《关于请求继续研制歼9飞机的报告》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希望对歼9的指标作适当的下调,即最大马赫数保持2.5~2.6,升限降为23000米。最大爬升率220米/秒,基本航程2000千米,作战半径大于600千米。
1975年2月18日,在当时主持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干预下,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发[75]34号文批复,同意继续研制歼9飞机。指标为马赫数小于等于2.5或2.6,静升限23千米,航程2000千米,作战半径大于600千米。全所上下为34号文件所鼓舞,激发了更大干劲,满以为有了中央文件,歼9的命运要好转了。
歼9VI-III风洞模型
1975年12月23日,国家计委、国务院国防工办以(75)工办字395号文批准三机部上报的歼9飞机研制实施计划。同意零批试制5架,1980年首架上天,1983年设计定型,并原则上同意到1983年拨给研制费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