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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富国与强军地统一

来源:互联网 责编:飞鹰 作者:舒本耀 时间:2006-12-29 浏览: 评论:
        富国与强军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和谐是富国与强军的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指出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并突出强调了要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工作。为此,正确认识富国与强军的关系,把握特定历史阶段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的特征,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自觉地把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好。

    一、正确认识和谐社会中富国与强军的关系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要协调,就要处理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发展经济与建立强大的国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支柱,更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实现乃至国家兴衰发展的大局。对于一国的发展来说,没有富国,就不可能强军;没有强军,国家就没有安全保障,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富国。富国与强军是有机地统一,两者之间关系可以用这样的比喻来形容。如果说经济实力是“两条腿”,决定着一个国家能否“站得起”、“走得动”,那么军事实力就是“脊梁骨”,决定着这个国家能否在国际舞台上“挺起胸”。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站不起来,但是没有一定的军事实力,即使“站起来”也只“弯着腰”。这个比喻不一定十分准确,但它反映的思想是十分深刻的。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矛盾关系。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使经济建设带动国防建设跨越发展,是解决包括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在内的当代中国所有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要重视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融入经济建设中,把军队现代化建设搞上去,进而能保障经济安全发展,并促进协调发展。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而是相互融入、相互带动。

    二、军民融合是和谐社会中富国与强军的最高实现形式

    军民融合是国富军强的和谐社会重要标志。国富军强的和谐社会一直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促进国富军强、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并取得了重要进展。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党就曾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战略方针,有力促进了国防与经济地发展。但“军民结合”还只是一种方向性的要求,它主要是针对计划经济时期军民分割的情况而提出来的,至于“军”与“民”如何结合,军民结合方针本身并没有解决,更多表现为一种“板块式”结合,“军民分割”的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到90年代末,我党根据适应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提出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的方针。经过几年的实践,“寓军于民”取得重大进展。但这种进展还仅限于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内部的寓“民”于“军”,从系统外部来看,军民分离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寓军于民新体制仍然没有建立起来。到党的十六大以后,提出要“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这一思想真正体现了寓军于民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它使寓军于民思想有了一个落脚之地,是对寓军于民思想的发展和深化。
     从“军民结合”到“寓军于民”,再到“军民融合”,三者是一种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递进和展开的关系,明确了军民融合是富国强军的最高实现形式,反映了我们党对富国与强军关系认识地不断深化,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富国与强军地统一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富国与强军地统一,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充分利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增强“机遇”意识和“纳入”意识,把国防和军队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军民融合最高战略目标。
    实现军民融合,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战略的统筹兼顾。要更新观念,澄清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国防建设经济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找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结合点。发展战略要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兼顾发展”,应站在国家高度来考虑和设计国防与军队的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国防与军队的建设布局,通过科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把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之中,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
    实现军民融合,必须要充分利用经济建设来促进国防建设,要充分利用全社会资源促进国防现代化。首先要逐步加大国防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变国防建设速度大大滞后于经济建设速度的现状。应将国防开支逐步提高到一个比较合理、适度的区间,使国防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证,使科技强军目标得到如期的实现。其次,要按照协调发展的要求对国防动员建设实施统筹兼顾。必须着眼整体、系统筹划、统盘考虑,按照军队提需求、政府抓落实的职能区分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法规制度,自觉地将国防动员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推动国防动员建设向更高地水平发展。最后,国防与军队建设要充分利用全社会各种资源。要加快国防经济体制机制的转型和改革,加强“民参军”与“军参民”间的联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条件下相适应的全方位、多层次结合的互动机制,使两个建设相互联结,互相推动,形成合力;要健全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建立与两个建设协调发展相适应的法制法规;要在国防基本建设、科技发展、人才培养、保障体系上,充分统筹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使有限的国防资源能在满足既定国防需要的前提下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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