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领导者害怕或不愿意向下级授权,甚至出现了只让下级承担责任而没有相应权力的现象。表面上看这样做似乎保证了“大权在握”,但往往因精力不济而最终使得部分权力旁落,甚至导致工作上漏洞百出。领导者能否相机授权,也涉及到对部属是否充分信任的问题。有些工作完全可以也应该授权由下级去做,但有的领导不愿或不敢授予相应的权力,使得下级工作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起来。授权的过程还是让下级接受锻炼培养的过程,一方面通过授权激发他们更大的工作热情,使之充分施展才干;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学习如何站在更高层次上干工作,有利于提高能力水平。授权也是领导者能力和才干的延伸。领导者能力再强也有不足,可以通过下级弥补自己智慧和能力上的欠缺。
授权是一种必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领导者应该懂得授权的艺术。首先要善于因事择人,什么事由什么人来负责,必须作全面的分析和衡量,要切实使所授权力适得其所,不能因用人失察而使得权力被滥用。其次是权责同授,让下级明白有什么权力就有什么责任;只有明确责任,才能保证用好权力。再次是逐级授权,不是十分特殊的情况,权力只授给自己的下一级,而不是越级下放。否则,就会引起领导程序的混乱,人际关系紧张。另外,还要支持被授权者。领导者只有做被授权者的坚强后盾,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克服种种困难,被授者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赢得大家的认同和尊重。
什么样情况下需要授权,领导者应该有充分的认识,比如下级事无大小都一律向领导者请示的时候;下级总是消极等待着指示才工作的时候;下级总觉得在自己手下工作不能施展才干的时候;自己需要离开领导岗位一段时间的时候,等等。当然,强调授权是有原则的。条令条例和法规赋予各级领导干部相应的职权。所谓授权,是在遵循条令和法规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权力,有时是权宜之计,为了使工作做得更有成效,而不是放弃自己的职责,这是必须牢记的。

